協議離婚在法律上稱之為「兩願離婚」或「合意離婚」,協議離婚是指雙方都有意願要結束婚姻的情形下,協議離婚。如果要離婚的當事人未成年,雖然想要與另一方協議離婚,一定要經由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的同意才可喔,否則離婚行為是無效的。或您還沒至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而想要辦理離婚的話----依法結婚而未辦理結婚戶籍登記,已有婚姻的效力了,一定要到戶政機關先辦理結婚登記,然後同時辦理離婚登記,這是必需要的手續喔!否則離婚也算是無效的。
協議離婚書面資料:就是所謂的『離婚協議書』,載明了雙方的離婚意願及註明在婚姻關係中所有的財產及子女監護歸屬(針對二十歲以下未成年子女)、子女教養費用的給付、子女探視的時間起迄、贍養費及其他特定的約定等事宜清楚的詳列在協議上,清楚詳列對彼此都是一種保障。離婚協議書並沒有範本,需要依造雙方的協議來訂定,需以清楚、詳細為原則。
協議離婚登記:依戶籍法規定離婚為登記制,雙方必須在簽妥離婚協議書,攜帶身份證、戶口名簿等資料,一起在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登記完成後離婚才生效力;我們法律團隊有
離婚協助的服務若沒有完成登記的程序,就不算是完成離婚手續。